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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:各单位针对消防安全隐患全面进行自查自改

来源:乐鱼体育网站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26 19:26:18

产品介绍

  为深刻吸取近期部分地区火灾事故教训,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要求,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消防安全稳定,现就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 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社会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,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责,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,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防火措施,确保消防安全制度有效执行,消防安全措施全面落实。

  二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。制定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、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、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制度、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制度。

  三、完善应急疏散预案。制定应急疏散预案,应包括火灾报警、人员疏散、初期火灾扑救、应急救援等关键环节,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。

  四、全面进行自查自改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,对自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,建立台账清单,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,实行闭环管理,确保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,同时将消防安全隐患相关情况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监管部门。

  (一)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: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,或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职不力;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;未定期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安全检查、巡查和消防培训演练。

  (二)消防设施器材损坏、缺失: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异常运行;灭火器、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等器材配备不足、损坏或失效。

  (三)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不畅:消防车通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被占用、堵塞、封闭;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;疏散楼梯间、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。

  (四)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:电气线路私拉乱接、老化损坏,未穿管保护;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电热器具;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;动火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,未落实保护措施;电瓶车违规停放、充电。

  (五)易燃可燃材料使用: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来装修装饰;冷库、建筑保温等部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。

  (六)应急处置能力不够: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简单、缺乏针对性;未依规定建设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演练;员工不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不掌握火灾报警、疏散逃生等基本常识。

  (一)沿街商铺、餐饮夜市、露天市场、地下空间:临时性建筑耐火等级低,使用聚苯乙烯、聚氨酯硬质泡沫等可燃夹芯彩钢板;占道经营,消防车通道不畅;违规使用和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;生活可燃垃圾清理不及时,沿街堆放可燃货物等增加火灾荷载。

  (二)老旧住宅建筑:消防设施老化、损坏;楼梯、走道堆放杂物影响人员安全地疏散;消防车通道被占用、堵塞、封闭。

  (三)养老机构、儿童福利机构:老人、儿童居室违规吸烟、使用蜡烛、蚊香、明火取暖;未针对特殊服务对象、夜间重点时段等,制定专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加强夜间巡查;未配备轮椅、担架、自救呼吸器、疏散斜坡等设施设备;儿童、失能老人居住场所布局不合理,未依规定设置避难间;未将失能老人的居室调整到首层便于逃生疏散的区域,确需安置在其他楼层时未根据相关要求设置电梯、无障碍通道等辅助疏散设施。

  (四)宾馆饭店: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;应急疏散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;厨房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;客房内使用大功率加热设备,私拉电线为手机、充电宝等充电;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;厨房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;厨房内排油烟罩及管道未落实每季度清洗不少于一次的要求;使用燃气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切断装置;瓶装液化气石油气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。

  (五)商场市场: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被封闭或占用;违规使用聚氨酯硬质泡沫、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作为外墙保温和装修、装饰材料;举办大型室内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;儿童活动场所违规设置在地下、半地下和四层及以上楼层;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。

  (六)洗浴场所:潮湿环境的电气线路未进行相对有效保护;桑拿、汗蒸等部位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修用到的材料;电加热汗蒸房应设置未设置独立配电箱,配电箱及照明开关等未设置在汗蒸房外,配电线路未进行穿管保护;休息区、包房内人员卧床吸烟等动态隐患问题。

  (七)公共娱乐场所、演出场所、体育场馆:场所违规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、冷焰火;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设备检修、电气焊、油漆粉刷等施工、维修作业;营业期间和营业结束后,未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;违规大量存放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;密室逃脱类场所未落实“一键开灯、一键解锁”等安全防范措施。

  (八)旅游景区:景区木质建筑、栈道、摊位易燃可燃材料多,火灾风险高;景区的照明、游乐设施等电气设备缺乏维护和检修;游客违规吸烟、使用明火;施工、维修等作业不规范等问题。

  (九)文博单位、宗教场所:文物建筑焚香、觐香、油灯、烛火区周边堆放杂物,与其他可燃物或区域未做有效分隔,无专人看管;在非指定安全区域内烧纸、焚香、使用燃灯等,使用电子香烛未落实安全管控措施。地处森林、郊野的文物建筑周边未开辟防火隔离带。博物馆藏品技术区、业务与研究用房中修复、实验、展品展具制作与维修等环节设置的明火设施管理不到位。展品、藏品、商品在布展、撤展、存放、搬运时使用的箱、柜、架、盒及包装、填充所使用的纸张、棉花、木丝等可燃物未及时清洗整理。宗教场所悬挂的绸缎、经幡、伞盖、帐幔等未经防止火灾阻止燃烧处理。

  (十)医疗机构:医疗设施用电不规范,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严,应急预案不完善,医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不足,未落实夜间消防安全管理和对行动不便人员疏散管理要求,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等问题。

  (十一)教育培训机构:宿舍、食堂等疏散通道不畅、安全出口上锁;实验室化学品管理不规范;宿舍、幼儿园儿童用房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,违规使用蜡烛、蚊香、火炉等;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。

  (十二)仓储物流场所:违规存储、运输易燃、易爆危险物品;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;货物超量储存、无序堆放,违反“五距”要求,占用消防通道;员工违规吸烟、使用明火作业。

  (十三)多业态场所:不同业态之间防火分隔不到位;各业态经营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,存在推诿扯皮现象;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,未进行统一管理。消防设施系统复杂,维护管理不到位;擅自改变商铺布局,破坏原有防火分隔和疏散设施。

  (十四)员工宿舍:安全出口数量不达标,锁闭或堆放杂物;宿舍与其他区域(如仓库、厨房)未采用防火墙或防火门分隔;防盗网未预留逃生窗口;高层宿舍是否配置缓降器、逃生软梯等辅助工具;使用电热毯、电磁炉、电饭锅等非必需电器;空调、热水器等固定设备线路未独立铺设,安装过载保护设施;宿舍内存放酒精、汽油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,杂物(衣物、书籍)未远离电源、热源。

  (十五)九小场所:经营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,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;消防设施、器材配备不足;部分场所违规住人,居住场所未与经营场所进行完全防火分隔,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。

  (十六)危化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:企业未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,日常巡查流于形式;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,自动喷淋系统、火灾报警系统故障;储罐液位监测仪表不足,无法有效监控液位异常;危废仓库未安装通风设施和可燃气体报警器,防火分隔不达标;危化品仓库与危废仓库混用,储存条件不符合规范,未使用防火门、超量储存;电气设备未采用防爆型号,易燃车间使用普通灯具;生产区域携带火种或违规吸烟,动火作业未清除周边可燃物;防雷设施未定期检测。

  五、广泛宣传培训和组织演练。各单位要结合近期火灾事故开展一次案例警示教育,剖析火灾原因,解读事故教训,警示企业、教育公众。结合季节火灾规律特点,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、畅通生命通道、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,增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,提高单位抗御火灾能力。

  消防安全责任重大,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各社会单位格外的重视消防安全工作,按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,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。